警察很奸詐,在冷門的轉角欄我紅燈右轉…
還躲起來,晚上又黑黑的看不到,讓我有敵暗我明的感覺~勝之不武啦~~~


回想之前的經驗…
第一次根本就是無知的傻妹 (現在都經驗老道了)
第二次不知道在裝什麼酷,一個字都不說的任警察擺佈 (必死無疑)
第三次可就犧牲了,六百塊的淚水賤價賣他(太沒骨氣了…)


所以這次是不卑不亢的全身而退喔~~~~ㄎㄎ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林大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